分銷協議泰國領事雙認證_協議泰國領事雙認證_協議泰國領事認證
為什么要辦理領事認證?
在國際貿易實踐中,許多國`家和地區出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,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,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,需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,才能在進口國辦理通關結匯手續。使領館認證不僅僅是一種慣例,而且在不少國`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的。經過認證的單據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,為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。
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,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,開展經貿合作,其中,衍生大量的票據、證明等文書往來,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。領事認證作為國`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,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,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??梢哉f領事認證
是企業出口的“通行證"。要想獲得這個“通行證",除了要辦理領事司的認證手續外,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的認證手續。有了領事認證這個“通行證",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。
下列要求提供英文的“使用目的說明":
巴基斯坦、黎巴嫩、印度、新加坡
下列要求產地證、發票必須一起認證:
卡塔爾、黎巴嫩、約旦、敘利亞、阿聯酋、利比亞
下列要求認證產地證需復印件作為參考:
伊朗、秘魯、利比亞
下列要求商業單據需做成商業證明書再送交認證:
阿爾及利亞、南非、尼日利亞、意大利
下列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;
埃塞俄比亞
韓國
科威特(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,阿文部分由翻譯,收20元翻譯費);
意大利所有以公證書形式提交的文件應翻譯為意大利語。請申請人保證所有公證書中意大利語譯文的質量,譯文不合格將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。
領事認證的辦理程序申請與審核:
我國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業務中,根據進口國的規定或進口商的要求,需要對涉外商業單據文件辦理領事認證時,出口企業可以委托貿促會代為辦理。
委托代理時,申請單位應填寫《領事認證申辦表》,提交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單據文件。
單據文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——符合使領館的規定要求(語言、份數、相關單據文件);
——單據文件必須合法有效、真實可靠、正確無誤;
——單據文件應當是正式制作的,根據需要可以是正本、副本、甚至是復印件(如報關單),但不能為手寫。
——單據文件卷面整潔,文字、簽字應當清晰;印章不清、模糊,蓋倒、重復蓋兩個章的單據文件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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